法律咨询

我们是96年的集资建房,办有私有房产证,我们是坐北朝南方向,北端有一个与生活密切的阳台,在与我们北面阳台仅3米左右,妇幼保健院有一栋正在建设的门诊大楼,坐东朝西方向,楼高三层,靠我们北面阳台这端每层建有两个公共卫生间,门朝我们北面的阳台,在靠我们北面阳台的墙每层开有三个窗户,其中两个是卫生间通风采光的,一个是南北走廊通风采光的。为此,我们居民强烈要求妇幼保健院封掉这面墙的窗户,成为光面墙。理由是:1、开有窗户,门诊的病 *** 病菌会从窗户中更快的传播过来。2、卫生间的臭气会从窗户中传过来。3、医院,难免死人,开有窗户对我们居住户产生很大的心理压抑甚至恐惧。我北面阳台挂窗帘的话,成了黑房子,开有窗户,对我们不能挂窗帘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不便。 请问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走民事诉讼有充分的理由吗?我们要求规划局对其更改建设方案,甚至对规划局审批这栋大楼的建设方案进行行政诉讼,有充分的理由吗?请归纳的告诉我,好吗?

损害赔偿
2009-09-10 09:26: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产品有问题怎么投诉
消费者维权 22182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
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日照的判断标准
民法典 3935
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日照的判断标准
不动产人应该为相邻权利人提供用水、排水的便利吗
民法典 1415
不动产人应该为相邻权利人提供用水、排水的便利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