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商未付2009年4、5、6月货款共3万多元,后经证实是其公司内部出问题,公司内部职员挪用公款造成收不到货款,但公司员工已离开公司。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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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商应承担责任.其后他们可以查找员工要求其承担责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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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协商,前期协商的时候可以采取电话的形式。并且在通话前先策划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通话过程中录音(要找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如果协商不成,才考虑诉讼。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面谈。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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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可直接起诉合作商;
合作商对其内部挪用公款职员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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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主要看证据如何?如果齐全直接起诉即可。
关于证据是否齐全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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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