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今年年初经人介绍,双方都印象不错,正好我们老家拆迁,就领了证把她户口迁过来了。以后我在外地工作半年,一直不肯过来,没共同生活。现在我居然发现她还和以前的男朋友在一起。
所以我决定离婚。她妈妈说的要法律解决,分财产。特来寻求帮助
我没有她和她男朋友在一起的书面证据,
安置房是这样的,每人优惠价买30平米的权利+每户优惠30平米,但是我妈妈把2套安置房都写的我的名字。现在马上要交钱办房产证,这样算婚后财产怎么分呢。我能否让她只得到她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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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可以。而且我觉得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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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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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建议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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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麻烦,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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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