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时候,开发商因为无力负担而倒闭了。我们小区的房子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2008年的时候我协助别人办理房产证,通过开发商委托的公司办理,(注:此公司为开发商的债权人)那时他们暗示我不通过他们就办不到房产证。今年我就委托他们办理了。结果他们要我们缴纳地税,平方差,契税等一起六万余元。前几天我听到别的业主说今年政府出台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为我们解决办房产证的事。而他们却没有事先告诉我们这一事项。如今11号房产证就要发下来了。我找他们协商这件事,他们没有办法,他们是用合法的手段帮我们办理的。我们如果想要退回这笔钱,要么就自己去申请退税,要么就去告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