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或子女独资购买的房屋,其产权证登记都是子女的名字,而居住使用都是父母亲.因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在小区业主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自治组织,子女都没有时间参加这一活动,只有其父母亲有时间参加.清问:一是父母亲是子女的直系亲属,父母是房屋所有权人吗?二是父母能否是物业管理条例中所指的业主范畴之内,是否可以不办受权委托书直接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需要办理受权委托书,可以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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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你父母不是业主。你可以委托他们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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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即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又不是业主,只是使用权人。因为产权证登记的是子女的名字,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有选举权。请参照以下司法解释: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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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需其子女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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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父母不是所有权人。
2、父母不是业主范围内,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代表女子行使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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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授权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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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