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有一初房产 2001年作公证去世后赠于给我 我2005年结婚 2006年外婆去世 房子在我名下了 2007年 老公作生意 我把房子卖了65万钱 借了老公 现在我想做一份协议或者公证 如果我们离婚或者我们出了任何意外 这65万是属于我个人或者我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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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房子是属于你个人的,但是你已经处分了,而且是在婚姻期间,所以就是你和老公的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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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同意,就可以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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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你理解是正确的 你先做个财产约定的 然后再作借款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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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还是做个公证吧,避免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区分不开,因为已经变成货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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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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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