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班车驾驶员,每天清晨六点班出车,晚上八点回家。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二年。这个月的三十日,单位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我提出要补偿十二年的加班费用(除了开班车之外,十二年当中,我每天还要在八小时内再接送员工去各个地方)。最近单位以经济效益不好为借口,并让我只开班车,当中另安排其他员工开车来规避我前十二年事实上的加班加点,请问律师,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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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未对你的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你可着手收集之前接送员工上下班的证据材料,以便通过仲裁方式维权。有其他疑问,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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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你只能要求最近2年的加班费。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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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绝对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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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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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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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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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仲裁申请,但是,注意收集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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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