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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4岁,18岁的时候我小阿姨给我戴上了智力障碍重残无业的帽子,现在我想把它摘了靠自己的劳动吃饭,请问我该怎么办? 另外,我从小失去父亲,母亲名义上是听力障碍但实际上我母亲的智力存在一些问题,她现在只听我小阿姨的不管我,工资户口本都交给我小阿姨,我小阿姨说了她只管我妈,不管我让我自生自灭,每个月我只拿重残无业的低保过活,我妈妈还是我的监护人,我想问我是不是能告我妈妈和我小阿姨? 另外我从小没有爸爸,户口里还有我奶奶在,现在我奶奶要用户口本我小阿姨也不给,居委会协商下来说要用他们陪着我奶奶一起去用,请问有这样的道理么?难道我奶奶没有应有的权利了么? 现在居委会给我们的解释就是我妈妈是户主,所以她有权利委托我小阿姨管,请问这合法么?我和我奶奶都没有保管权么? 现在我和我奶奶都住在我小娘娘家,我妈和小阿姨都不管我们,但是户口本却在我小阿姨那里,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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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09:35: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