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件法院已经判决过的债务纠纷案件,可是执行不下来!
原告:郑州市外贸蓄产品加工厂
被告:河南省新蔡县李桥供销合作社
1992年被告向原告处购买山羊肠衣20桶,共计135000元,由于拖欠货款,原告于1995年向郑州市初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其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供销社付原告货款89035元,并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利息59360.80元。两项合计148395.80元,逾期加倍支付利息,按日万分之三加付滞纳金。
后来申请过强制执行,也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事情已经过去将近15年的时间,可还是执行不下来,请问我还有别的什么途径可以解决此事件??
15538159786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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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以前已申请过执行,那么,现在你们还可以去问法院执行情况,不知道现在被告的的经济效益如何,如果还可以的话,那么,你们可以向法院执行厅提供有能力偿还的线索,让法院去冻结被告的账户。如果被告没有执行能力,那么也是没有办法的,等你们发现被告有偿还能力时,再向法院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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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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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寻找告有关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法院,协助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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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蔡县李桥供销合作社可能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如果存在,建议向法院提供被告财产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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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律师代理申请执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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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