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专利权人。02年、07年分别与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独占)。02年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我签字了,对方把三份合同拿走说回去签字。事后我跟对方索要合同至今未给我。我现在手中有未签字合同。该公司使用我的专利技术制成产品后。在本行业内进行专家推广、评定成果报告、制定规范。产品04年至今一直在国内推广、销售经营活动。至今未付给我专利使用费。02年合同中约定:一、按乙方实施该项目后,从技术性收益中所获纯利润的4%给甲方提成。二、乙方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当年所得款十倍。 我向律师请教几个问题?一、我现在手中没有签字的合同,但07年与公司签订第二份合同时,公司要求约定:以前我与公司三股东签订的专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废。我应如何主张我的权利?二、乙方赔偿甲方当年所得款十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07年合同没约定专利使用费,现在我认为合同显失公平,我现在怎样做才能主张我的权利—向公司索要专利使用费?请指教。谢谢!

知识产权
2009-09-08 22:41: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专利如何申请
专利 2092
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 524
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吗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有哪些义务
民法典 397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有哪些义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及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 688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及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