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问题,不是因我一人引起的,但现在公司领导想把责任全部推到我一人身上,也提出让我离开公司,但这也是我本人的意思,讲好了找人交接业务的,但是领导又让我出具悔改书,(相当于承认错误)我不写悔改书,领导就说不给与批准辞职,我合同是2010年1月到期,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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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劳动者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对公司的做法不服可以投诉或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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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你想辞职,只需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30天之后直接辞职即可。单位想让你主动离职,以避免向你支付赔偿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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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即可,不需要公司批准。
建议不要写什么悔改书,这可能会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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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