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住房出租给别人,他在入住前说煤气点火点不着于是我叫了专业维修人员一起上门维修,修好后也要他当面试,都没有问题.当时也做了漏气测试也都没有问题,而且也当面告诉他如何使用,维修人员也跟他说出现问题打电话给他随时上门服务.哪知道第二天发生了意外,他早上烧早饭被煤气烧伤,全身35%烧伤2度到3度.煤气公司事故发生后也上门检测不是因为管道泄气.
现在焦点就是我家当初煤气总管出来后我们家接了个三通,一头接煤气灶热水器,另一头原本打算接烧烤炉后来一直没买到合适的那个头我就装了个阀门一直是关着的。而且他在入住前我也很明确的告诉他如何使用。
而且当初签租房协议时协议里也有他因为水电气等使用不善造成事故一切由他自己负责。
请帮我分析下谢谢,我该承担多少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