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 2009年09月07日
事发地点: 深圳
事发经过: 1,我于06.121.31日入职现任公司,职位为销售.
2,因为当时被盗,各类证件丢失,故使用了他人身份证入职(有身份证做证,我的办证日期是06.11.6日,入职日期是06.12.31日,那时还是拿不到身份证的).
3,在职期间,我为公司创造了丰厚的利润.
4,现在我向公司坦白此事,并要求现在开始买社保(之前2年多公司没有给我买过社保).
4,现在我已怀孕7个月
我的问题:
1,公司有没权力解雇我?
2,公司应不应该给我买社保?
3,如果公司借机罚款合不合理(已经出口头通知了,大概在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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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身份证,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能以罚款替代解雇,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然后,纠纷假身份证,接下来,你的各项权利就能得到合法保护了。因你自己有过错,建议与公司协商妥善解决为佳,不要起诉讼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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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解雇,孕期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你和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为你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
2.应该补交社保2年
3.要有依据,要合理
详细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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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是没有权力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也无权罚款.但是否应给你买社保还值得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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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解雇,不可罚款。
社保很难要求补。
若还有疑问或需律师帮助,可直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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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有权利解雇你;
2、如果继续工作的,应给你买社保;
3、罚款数额有些高,可协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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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