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根据合同条款中规定"如我方未支付2万元押金和支付一个月房租,合同则无效",那我司至今没有支付2万元押金,而只付1万元,是不是凭这条可以说明合同无效呢,可不可以主张物业退还房租和赔偿装修款呢.
事发经过: 我于2008年5月1日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租房合同用于办公,合同签订时支付了1万元订金和一个月合同,后面陆续支付了3个月,并在期间花去了3万元装修公司.10月1日因欠房租2月被物业已未按期房租为由关闭公司,并要求一周内设计配件搬出公司,办公桌椅作为欠款抵押,并已将公司租给第三方,随后我将公司配件搬出公司,将办公桌椅留在物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