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合开了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入股40%的股东,并因公司资金周转借给法人代表六万元(有借条,是公司的章),现因发生矛盾,我被赶离公司,法人代表不将我的股金及借款还我,等于用我的钱经营他的公司,前两天还将公司固定资产卷走,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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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民事太慢,而且他有时间转移财产,可涉及到经济问题,公安不接受报案,我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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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是恶意诈骗,可以报案.也可起诉民事纠纷,要求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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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依据章程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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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能否收集到涉嫌诈骗的证据,若收集不到的话,只好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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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既然不予立案,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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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报案不成,那就快点起诉呀!如果担心他转移财产,那可在起诉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呀!需要帮助吗,或者我可以帮到您。 李杰律师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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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忘了留我的联系方式:0769-2064602、131388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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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比较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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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向公安局报案,但是,应该控告对方涉嫌犯有“侵占公司财产罪(不是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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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