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共有一处房产,房产证为二人名字,想改为一人(因我老公与前妻有一女儿已判女方),我与老公商量着把他名下的所拥有的房产给我或我们的女儿所有,以备今后引发不必要的麻烦,不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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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夫妻二人可将该财产赠予或买卖给你的孩子。直接公证赠予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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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谓的麻烦就是害怕以后的继承问题,不过你们通过立遗嘱也可以解决。那就没有必要那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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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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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子属于您与您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所以您老公可以把他所有的部分财产转让给您或是你们的女儿,让您老公签署一份赠与协议,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把房子的产权进行变更登记。
建议请专业律师起草赠与协议,协助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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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赠与,然后办理过户,也可以达成婚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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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夫妻双方将房屋赠与孩子,也可以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属于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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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