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上说的是每月5号发工资,我是7月26号签的合同,现在都9月7号了还没有发工资。向单位询问他说要拖一个月即这个月发下个月的工资。这样算是拖欠工资吗?如果是拖欠我改怎么办?就算是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现在已经过了5号那么单位应该发7月份的吧可是单位现在一分钱也没有给。急切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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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同法相关法律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提供的情况,可以初步认定单位具有拖欠工资的嫌疑,
建议您与单位先好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去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如需请律师进一步协助,请到律所当面咨询,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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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介绍,公司的行为存在着拖欠工资的问题,你可以同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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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