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 您好! 我是外来打工人员,因父出交通事故,有一个问题想问下您? 1:我父亲还没有治疗结束就做了伤残鉴定,问现在如果通过法律程序我有那些因得的赔偿得不到? 以近出院8个月,伤残鉴定为10级。 我应该怎么样保护我父亲的权益?

损害赔偿
2008-12-09 23:32: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警队如果调解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
  • 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被抚养人的话)、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 你好!得不到赔偿的是鉴定以后的误工费,继续治疗费可以依据医院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结论与其它已发生的费用一并主张。如果继续治疗的部位与伤残鉴定的部位一致,可能存在矛盾了,即继续治疗后伤残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主要是等级有可能变低或不构成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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