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2000年结婚的,已有一个5岁的孩子。婚前女方有二套房子,一间烂尾商铺。婚后二年取回烂尾商铺所得另购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在她名下的。请问这些房子如果双方离婚我能分得吗?
离婚是我提出的,原因是我无法忍受她有了第三者。现在是天天吵架!我们之间已没有感情可言,很想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但她不肯。我要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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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感情破裂是法定离婚条件。如果你们不能协议离婚,剩下的途径就是法院诉讼离婚。你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关键是能否证明因为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这是法律规定离婚赔偿的条件。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参与分割。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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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不同意,必须起诉离婚,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婚后的房子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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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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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房子不全是你得,建议收集第三者证据:录音等等!你可以起诉离婚!婚前女方的两套房子不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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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对方的婚前财产你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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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同意离婚,只能起诉解决。
她婚前的房子你不能分,婚后买的一套你可以分。
你可搜集她有第三者的证据,要求她赔偿。
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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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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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离婚时不能分割。因对方存在过错,你在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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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有第三者,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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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能向法院起诉。建议先行收集证据能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恋以及相关财产情况后,再行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并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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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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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房子是她的个人财产。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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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