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甲方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自愿给乙方写了一张借条(内容是甲方向乙方借现金RMB20万元),实际上此借条的内容是不存在的,乙方并没有借20万元给甲方.
请问:乙方是否能凭此借条向甲方讨要20万元?
如果此借条在法律上不成立,请问需要什么前提条件,此借条才能成立(即乙方能凭此借条成功的向甲方追讨到20万元)?
非常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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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乙方持借条起诉,法院会推定借贷关系合法存在,判决甲方清偿,乙方如否认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不存在,或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违法,就不用承担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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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相反证据,拥有借条就意味着拥有债权,可以向甲方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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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乙方持借条起诉,法院会推定借贷关系合法存在,判决甲方清偿,乙方如否认此借款存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不存在,或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违法,就不用承担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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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