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今年5月份,我男朋友向别人借钱,用我家的房产证抵押,是我和我妈写的借条,签的字,但是钱是我男朋友拿走的,借给他钱的人当时也没给我们说一声,一共借条上写的是8万8,时间是一个月,我男朋友是7月1号因为别的事被抓进看守所,到7月中旬的时候借给他钱的那个人来我家找我问我要钱,我爸爸去年去世的,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如果他起诉的话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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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是你们的义务,房产证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生效。如果就一处住房,法院也不能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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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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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需要由你们偿还,你们可以向你男朋友追偿。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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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详细的案情给你具体的分析,建议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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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妈妈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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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