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弟弟在一个房地产代理商上班。前天,他和同事甲值班。上午10点左右(属于上班时间),甲的一个各户来找甲,要求给房子多开一个门,因此需要办理一些手续,于是甲就去找公司负责人。当时经理不在,甲就去询问财务,财务说改造房子要去总公司盖章签字。实际上改造房子是必须去总公司盖章的。总公司离销售网点1000米,当时公司的车子有事出去,甲懒得走,便向保安借了一辆助力车,可是她不会开,就要求我弟弟载她过去,第一次要求被我弟弟拒绝,在她多次要求下,我弟弟答应了。不料半路发生事故,我弟弟从车上摔下来,摔的时候他的头撞到了一位73岁的老人,把老人给撞伤了。现在我弟弟没事,可老人很危险,颅骨出血,现在还在住院,花了一万元了,还须观察一个礼拜。从我弟弟的描述可以判断这起车祸应该是我由弟弟负责!我想咨询一下好心人,这件事情公司和甲有责任吗?他们要承担费用吗(说实话,我家并不富有)?如何承担?另外,现在这件事情还没立案。立了案,万一老人死了,我弟弟要坐牢吗?几年?您有没有好的建议?由于我弟弟表现的很好,撞了之后马上送医院,联系老人家属,敢于承担责任,老人以及老人的家属态度都很好,人家都是讲理的人!

交通事故
2009-09-06 14:42: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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