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7月20几号,我去**局申请开通宽带,签定了包年合同,交纳一年费用一千.上月去**要求停办宽带,被告知:交纳7,8月份宽带费用.
我认为只应交8月份的.而对方说:公司规定本月办理,从本月算起,哪怕7月30号办理,7月份就算一个月.但是这一规定在我入网时并没告知我.
因这一争执,我没有交费用,网络也没有停.现在还是通网状态.
我想请问,如电信与我有法律纠纷,凭着这两条理由能不能胜诉:
一:我只办理一年时间宽带,但是电信在没有提醒的情况下,擅自无限期延长网络使用时间.这期间费用,属于强行服务后产生的,我没理由交纳
二:对方以公司规定为由,要求从7月份开始交纳超出包年期的费用.但我觉得电信之前并无告知这一规定,而且我的网络使用的实际时间,应从08年7月20几日开始,到09年7月20几日才算为一年(12个月).所以对方以”本月办理,从本月算起,哪怕7月30号办理入网,7月份也算为一个月为由,在这一规定没提前告知我的情况下,要我实行是荒谬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