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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原因,我原来的工作单位存有我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在06年时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厂财务人员在当地一家办理了个人信用贷款,后来经我查有三笔,有两笔五万的, 一笔三万的,现在还有三万的没有偿还,已经形成了不良。此事是我最近办理贷款时发现的,我办理了一个1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资料担保、审批全部完了,录入电脑时显示我不能贷款。我找银行解决,后来给我解决了,只是在别的银行查不到我的记录,但是在放贷的银行还是有不良,恰巧我的10万的手续也是这个银行的。手续现在在我手中(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由于我没有顺利申请下贷款致使我经营的一个工厂处于半停产状态,在我找银行处理这个不良记录的时候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现在我想起诉银行,不知怎么办,也不知道银行会怎么处理,我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我的损失吗??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证券投资
2009-09-08 08: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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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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