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于2003年离婚,一直没有细看离婚协议,前天(2009年09月03日)看了一下离婚协议,才发现对方要支付一笔25000.00钱给我,可是我一直没收回来,请问我现在能追回来吗?用什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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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从拿到离婚证后,未向他要过钱,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起诉很难追回。
可根据协议向他索要,或让他再另书面写明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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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约定支付日期?要注意时效问题.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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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协议里的支付期限,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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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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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有问题,协商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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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再去对方联系,保留证据,如果对方同意支付则诉讼时效问题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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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过诉讼时效,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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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