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四川的女子,18岁时因不懂事有家人做主和本地一名大我10岁的男子结婚,并有一子今年六岁,结婚来由于根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再者年龄相差太大,还经常发生家庭暴力,再者我家父母都支持男方,我根本就不敢回去,因为一回去就会被软禁,所以我于去年六月份到日照打工一直未归。
现在男方到我们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而我又不敢回去,因为我怕一回去后就被软禁,所以不想回去,而所有财产,子女等我都不要,就是说对方提出所有条件我都同意,请问这样我如果缺席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呢 ?
我如果对法院传票置之不理,到期缺血,请问法庭到时候会怎么判决呢?会判决离婚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