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体经营业户与本市一中学签定承包超市合同但是学校却不屡行合同,学校有一食堂胡乱经营危害到我的切身利益我应怎么办,应怎样取得有效证据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补充: ///我在食堂经营以前与现在,自己记载了一个每天营业额的记录,是否可以当作有效证据,怎样可以将这个记录合法化或怎样取得合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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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你合同有约定,不准他人在学校经营你超市的物品吗?
如有约定,学校不去管理或者放任他人在学校卖,只能据你与学校所签合同看是不是学校违约?
你的营业记录应当是你营业每天收入的一个证明,有一定证明力。为何说是有一定证明力呢?因为只是你自己的记录而已,如结合完税(收入)证明,每月报表等你的记录的证明力会高一些。
每天的收入,还一种证据叫“证人证言”,你可以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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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记载了一个每天营业额的记录不能成为证据.市场竞争是可以的.
\"学校却不屡行合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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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