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51岁。。在上海**厂做零时工多年。。。。现在已经九年了。。今年一年就是十年了。。可以转成长期工。。。但是今年厂里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不给我父亲签合同。。。要我父亲回去。。。我父亲该怎么办?。。能否走法律途径解决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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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时工在1995年劳动法颁布后,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即法律不承认零时工这一用工方式。如果你父亲的工厂是全职雇佣你父亲,则他们之间早已形成劳动关系了,加之工厂超过一年(自2008年1月起算)未与你父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你父亲与该工厂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当然,这其中要排除两种情况,其一,你父亲是否属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其二,你父亲是否属非全日制用工?即每周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方式。如属上述情形则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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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委托律师提出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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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了。因为自去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只要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你父亲可以要求该厂从去年一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及各种社会保险。不过要先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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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请求工厂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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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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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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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