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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立遗嘱把房子给了妹妹,但是,母亲觉得给她一人不公平,有5个孩子,因此,想把房子分割,可是,房产确权麻烦,按法律,妹妹是不是只享有一半权利?我选择放弃,丈夫能干涉吗?他有继承的权利吗?遗产属于共同财产吗?放弃遗产不等于不用养老对吗?怎样说服丈夫不干涉我行使权利和义务? 谢谢!

继承
2009-09-06 22:07: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根据详细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他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包括你母亲在内的其他人都无权干涉,如果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通常你父亲只享有房子一半的权利,他可以将他的一半指定继承人,而无权将你母亲的那一半指定继承,你母亲的那一半可以由你母亲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是否继承遗产是你的权利,你丈夫没有继承权,无权干涉。放弃遗产与养老无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必须履行。至于你如果说服你的丈夫则更多是你们夫妻沟通的问题,可以预约律师详细咨询一下为宜,此复。
  • 你对象无权继承你父亲的财产。如果房产中没有你母亲的份额,你妹妹可以独自继承,任何人不得干涉。如果里面有你母亲的份额即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时,你妹妹只能得到房产价值的一半,另一半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婚后取得的遗产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放弃继承仍应赡养老人。
  • 如果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妹妹仅仅能得到你父亲的一半,对你母亲的部分由你母亲享有,你母亲有权处分自己的部分。现在的问题是,不论你母亲是否享有部分权利,你都没有继承你父亲的那部分权利,对你父亲的房子你根本就不享有继承权,谈不上放弃。你丈夫没有继承权。不论你是否继承,你都应该赡养老人,二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
    另外,你母亲也无权处分你父亲已经通过遗嘱给你妹妹的房子,如果把房子分割必须你妹妹同意,否则是侵犯你妹妹的合法权益。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