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的爱人是于2009年6月4日登记结婚的,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写的我的名字。在领结婚证之前我爱人让我写一份东西,说如果我哪一天离开他的话,房子产权归她,我当时没多想就写了。婚后我俩感情一直不好,她多次提出离婚,我没同意。上个月她怀孕了,怀孕后又跟我提出离婚,我考虑两天后决定离婚。可是她却说是我提出来的离婚,要拿出我当时写的东西,让我把房屋产权给她才会跟我离。昨天晚上她又拿出 *** 来威胁我,还把家里的东西全都砸了。婚姻生活中她一直对我进行虐待,现在身上还有多处伤疤。并动不动就怀疑我有外遇,跟我们公司的某某搞不正当关系,对我进行辱骂。经过我多次忍让后发现她并没有悔改的意思,所以我决定离婚。可是自己又有当时写的东西在她手上,万一上法庭她再改口怎么办,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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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有过错在先,你可主张协议无效。
二、《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你们双方可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只能收集对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为有必在,会受理的。
三、你的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平均分割婚后夫妻共有财产。
需要帮助,可随时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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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财产的归属权和婚前协议,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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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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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后,男方可提出离婚。房子是你父母婚前赠与你的吗?如是婚前赠与,应属你个人财产,但你写的东西表明你将该房附条件的赠与你的妻子,附的条件就是你离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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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是可以协议离婚。同时,你们之前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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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