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在网上遇到一个同在一座城市的女网友之后他们就聊了起来!最后他们聊到了一夜情(因为是同一座城市)朋友提出想和她一夜情!但对方拒绝了!后来朋友和她谈到了钱!最后并以800/夜成交了这个荒唐的结果!最后约定时间地点!朋友在某宾馆开了房间,后来那女的也来了!但没有发生什么!女的声称有事离开了!后来这位朋友很生气托我在某BBS当地的谈论发一篇帖子!要我说明一切!但出于考虑我没有将此女网友的姓名 住址和一切信息透露出来!只是说了事情的经过!目的是评论这样的人可以当一名合格的老师吗?请问我这样做会不会侵犯他人隐私!或是其他什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