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你们好:
因丈夫与一小女人大摆宴席,举行了结婚仪式.而我与丈夫是有结婚证的,因其父母不同意,所以在外租房住,也没有举办仪式,现在我的丈夫事发后就失踪了,我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只判离婚,并没有判房屋分割,理由是我丈夫的律师说,我丈夫与那小女人住的婚房,是小女人出钱买的,按揭的钱也是那个女人付的.我不明白的是跟房屋有关的一切材料上都是我丈夫 一人的名字,法院的理由是有第三人存在,判另案起诉.可是那个小女人并没有出庭争这个房屋啊,只是律师的一面之词啊!!我已上诉到中级法院,可中级法院说不可能给我改判,让我撤诉.
我现在带着孩子没有地方住,也没有工作,生活很困难,离婚判下来的精神损失费和孩子的抚养费的钱到现在他们都没有给我,请律师帮帮我出出主意,我怎么样才可以和孩子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万分感谢你们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解答,十分感谢!!1
-
感谢律师们的回答,可是现在我已经撤诉了呀,想问我现在还可不可再上诉呢?
-
你先不撤诉,如法院不改判,可再起诉分割房产。
你还可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你丈夫的重婚罪
-
你好,你可以提起自诉案件,告你丈夫重婚罪,我认为法院让你另案起诉是不正确的,如果二审维持,你就按照法院所说的另案起诉吧,判决书的内容待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