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高中的信件收发员,高考前所有的班主任都多次告诉学生:试后自己负责查询录取结果,然后到我这里取通知书。我只负责接待邮政送通知的人,然后等学生来取。学校领导也说没有通知学生的义务,也没给我配备通知的工具(我要配备一个小灵通,被拒绝)。往年的习惯是学生不来取通知就是去补习去了,或者自己找到学校了。而且,通知书上不写年班,没有电话号,我是无法通知学生或者他的班主任的,最近一个学生取专科通知时发现自己还有个三本的通知,已经过了报到日期,怪学校没及时通知他,学校把责任推到了我身上。学校在信件收发上没有规章制度,我并不知道我还有通知学生送达邮件的责任,我觉得我保管好邮件,只要不丢失,就没有责任。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