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你好!本人有些法律问题需向你请教,请答复. 本人在企业工作近5年,企业类型为道路客运企业,2007年底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2009年9月到期,工资水平按副科级待遇,每月2400元。现合同快到期,公司进行工资方案改革,我们不在享受副科级待遇(公司原来规定,招收大学本科生,享受副科级待遇),工资待遇剧降为约1800元/月,公司已明确需按工资方案进行续聘,请问我不想与公司续聘,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另外,本人2005年2月进入公司,试用期6个月,2005年9月转正,工作年限是从何时起计算。 此致!

民事相关
2009-09-03 2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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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