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学教师,30岁,08年7月被在机关事业工作的前夫以感情不和(双方均无原则错误)上诉,后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考虑到我父母当时住房拆迁(我与父母同住),5岁的婚生女由他抚养,我每周六至次日探视孩子。每次去他父母处接孩子(孩子由奶奶带),当孩子面我都会受尽刁难,还在孩子面前说我坏话,有时还不让我接。每次送走孩子,孩子都不愿走。08年12月因为我爸生病需要照顾,就一直没去接孩子。今年刚放暑假我打他家电话多次,都无人接听。我想问“按原来约定时间去探视孩子,还有效么?”若被他以我不履行约定拒绝探视,我能申请强制执行吗?考虑到孩子明年要上一年级,我的工作和所在学校更适合孩子成长,父母新住房很宽敞,他又要再婚了,我能不能单方面申请变更抚养权?请帮帮我,我很想孩子。只要能胜诉,我宁愿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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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之所以称之为权利就是说,你履行探视权与否是由你自己决定的。 因此不会因为你前段时间没有探视孩子,现在就丧失了探视权。
同时,你作为孩子的母亲,是完全有权利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只要该变更行为对孩子的成长更加有利,都是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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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如下:第一、变更抚养的适用情况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二、下述四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三、司法实践中一般如何理解“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例来看,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等,都可以作为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重要证据,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会重点考虑。
第四、如何收集变更抚养证据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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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注意:(1)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3)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离婚后,父母如果不能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话,此时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便只能去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因法律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此外,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且对方也不同意时,即使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法院也不会支持您的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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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你能否胜诉,取决于两点:1、对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存在;2、你有更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总之,你要能说服法官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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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执行 变更抚养权不容易 具体方案可能要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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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们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据你所述的情况看,变更抚养权的难度较大。
2.至于探视权,你仍有权要求按原约定进行。如遭拒,可单独就此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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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
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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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