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期内将条款中的房租口头提高了,但没有补签合同,也履行了至今;后房主又口头同意将房租转租,也没有签合同,也履行了一年。但是后来房主返悔了,拒不承认第二次口头协议。我想以我第一次的口头提房租来证明我的第二次同意转租,是否有效?还有如果我的第二次口头是违约,我的第一次口头是否也是违约?存在一次违约的合同是否有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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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约定均应有效:
1、租金提高后,你交纳了比合同更高的租金,房东接受了你的履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且房屋租金的提高一般会与周围市场保持一持,提价公正合理,应视为有效;
2、转租具有法律效力,理由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之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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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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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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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口头的约定也是有效的!双方以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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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