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您好! 我于2007年11月24日在**公司开发的潘龙小区买了一套现房.当时交房时,无,无交房程序,我当时接房时口头提出一些质量问题,需要他们解决.他们无实际行动.2009年8月份,我准备装修,发现室内实际面积与合同室内面积不符,实际为116平方,合同131平方,超过3%.同时发现房子有几处有裂缝,好象是地基下沉.我们当时对物业说了,要他们处理.物业说他们会找开发商.我说我现在要装修,如果出现漏水现象怎个处理,他要我们在卫生间装修.我们按照他们要求装修试水,结果出现漏水现象.我们又找到物业,他们说无法处理,也不承担责任.另外,他们办理土地证,要我们业主交5000元. 我想退房,能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