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外地一家事业单位上班,1996年上班时脚摔骨折了,单位因此还专门派人照顾他。但是有天他失踪了。我于2000年的时候去我爸单位解决此事,当时只领取了我爸的工资和他的积蓄,还去法院申请死亡。这之后,由于忙于生计,把这事忘了。最近我妈提出这个事还没有解决完。我跟我爸的单位联系后,他们也愿意把我爸的后续问题解决完。但我不知道我能得到哪些补偿?比如抚恤金、安置费、我爸的工资等,还有什么呢?请懂这些法律的高人指点
-
你好,申请宣告死亡,然后要求工亡待遇。
-
难以主张相应的权利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