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点多的时候他(偷我手机的人)回到宿舍就一直睡我床上,12点多的时候我去冲凉,回来了他就回到他床上睡了,我就回我床上玩手机。到凌晨3点多的时候我就睡了,凌晨4点多的时候他来了我床头拿我手机,我醒了,他看到我醒了就把我手机放回床上然后就一声不响的出了宿舍,我以为他是来看时间的(他一直没有手机之类可以看时间的东西)所以就不理他,我看一下手机上面的时候然后他就又进了宿舍回他床上睡了,我也睡了!到早上10点多的时候我的手机就不见了。(我肯定偷我手机的人就是他了,请问这算不算证据,可以定他罪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