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事想请教,我父亲前阵子早上下雨天打伞骑着电动车出门,结果被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太太迎面撞了上来,双方都摔倒在地都受了点皮外伤,那老太太伤的严重些还住了几天院,不想那老太太反咬我父亲一口要我父亲负主要责任赔偿她的医药费,我们全家人都觉得这事情很冤枉,错不再我们,明明是她撞了过来,我们凭什么要赔钱,又不是我们撞得,现在交警队上的人说了对方负主要责任我父亲负少数责任,不过还没有调解,对方就是咬定我父亲骑电动车打伞这一点,认为我父亲有责任,可我们觉得很冤,我父亲骑电动车在大街上行驶的好好的,是她撞了过来,我们没有责任,请律师朋友们帮我们分析下这个案子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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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徐律师的解答,我父亲也是这么跟我说的,只不过是对方实在不讲道理让我很生气,并且一口咬定我父亲骑电动车打伞所以造成交通事故这一点上应负主要责任,我想知道跟对方交涉的时候应该怎样处理这个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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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就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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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双方责任的大小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为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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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辆之间造成损害,一般交警不予出具事故认定书。对方可以以损害赔偿提出诉讼,对方要有证据证明你父亲存在过错,否则,你们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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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