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月份在裕丰首层租一铺面,甲方自称是业主和我签约,现在经了解得知该铺面不是她的,她是转租给我的,合同上写着"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将裕丰首层7-1号铺给乙方使用."但是该铺面真正业主实际租给她的约有3平米(整个铺面有6平米左右),我实际使用的就约有3平米,剩下的就是真正的业主在使用.我认为合同无效,要求与甲方终止合同,但甲方不认账,我该怎么办?打官司需要多少钱?要花多长时间?
-
谢谢各位法律专家的答复。
-
你可以主张解除该合同。至于花费你可以与律师当面商谈
-
合同没有无效事由自然是有效的,不过你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很难举出证据罢了,因为合同虽然是有效的,不过你提供不出证据,法院审判是看证据的,法律保护的是你能证明的公平,并不是事实公平,就是百般冤屈,不能证明给法院看,自然不能收到保护。
-
请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
你可以主张解除该合同。
至于花费你可以与律师当面商谈。
-
合同是无效,可住张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律师费可当面协商。
-
对方有欺诈行为,合同应为无效。打官司请与律师面谈。
-
你可以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一般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
诉讼费用约为标的额的百分之二点五,律师费请与律师协商。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