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件财产继承的问题:死者是今年8月底因医疗事故死亡的,经过私下解决责任方给予36万的赔偿,死者生前做点小生意,可能有一定的财产(现我方知道死者生前最近刚购入一辆越野车)。死者的家中有父母二人,有一女儿(13岁),女儿因死者和前妻离婚监护权在前妻这方(也就是我所处一方,我当然不是本人),死者和前妻离婚后和一离异女子同居(现在所知是同居,到民政局查没有登记记录),死者有兄弟二个。现死者的死讯不敢告知其父母,怕父母承受不起打击。医疗赔偿事宜是其兄弟出面解决的。现在我方(做为死者唯一女儿的监护人一方)要求为其女儿索求财产分配时,死者兄弟提出给予取予2万元,给其现在同居的女的25万元的分配。我方觉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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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理的。他的兄弟没有权利这样分配他的遗产。继承法中的第一继承人并没有他的两个兄弟。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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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作为家属方前去向医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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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违背法律的规定,应尽快请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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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岂有此理!建议尽快让死者前妻以女儿的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免得夜长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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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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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参与分割遗产。另外,就本案来讲,死者的遗产应该由其父母、女儿来继承。并且,建议应该由合法的遗产继承人尽早去医院索要,避免此款落入他人之手,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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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