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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A公司上班7.31日离职当时说7月份工资加提成共2900(基本工资2500+450提成-请假半天扣50)在8月25号前结清,我25号去公司前给他电话他说30号前一定结清,30号到公司他给我500说其余的过段时间再给一些。 我没拿工资 我叫他写欠条他不肯写,叫他结清工资他说没有 态度很恶劣 我没和他吵。 我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及离职相应的补贴. 请问: 【1】我09年2月21日入职09.07.31离职 当时他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期间没有任何福利及补贴 在职的补贴没有就不提了 请问我可以得到一些离职补贴? 【2】请问我的工资可以拿回来吗? 如果可以要怎么拿?

其它综合
2012-01-03 15:10: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此类案件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解决,有些案件不适宜诉讼,用非诉讼方式也很有效,我对欠款纠纷案件很有办法和经验。详情点击相片,查看我的简介。
  • 可以拿回。可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需要跟据详细情况而定的。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2)工资是可以向公司拿回的。或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护自身利益。
    ----如需帮助或仍有不明之处,您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免费咨询。(吴律师,潮汕人,广东安国律师所律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2006年获“中国志愿服务铜质奖章”。现为广州、潮汕两地执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