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和别人为了点冲突打起来了:刚开始我的朋友只是骂人家,结果别人用铁锹对我朋友背后就是一锹。造成我朋友背部一伤口(长4厘米,深约0.6厘米)当是一直流血,旁边的同事就都拉着我朋友去了医院!打他的那个人就走了,可过了两天我那朋友又看见了打他的那个人,我朋友就先上去问人家那个医药费的事,问了两遍别人还理直气壮的说不管(因为我朋友弱小,别人好象欺负他的样子),结果两人争执有打起来,我朋友就在打架的场所那了一把 *** 砍伤了那个人的手!事后我朋友在我们的帮助下又主动的为别人治疗,治疗后问题不大又没有后遗症什么的。我想问这种事是什么罪,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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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你朋友涉嫌故意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达不到轻伤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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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不构成犯罪;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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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轻伤以上的话,涉嫌故意伤害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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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犯罪,通常在三年左右。及时进行司法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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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则涉嫌刑事犯罪的。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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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