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过春季我和我的媳妇发生了点矛盾,他就不辞而别走了,这在8月份之前我到老家找过他三趟,结果就见着她一面,而且也没有谈妥(就是不会家),最可气的是到现在不知道她在那里工作,干什么?她就是想和我离婚,条件是6万元协议离婚(其他债务等都不管)。我们现在的情况是贷款买的房子,当时首付一半为我弟付的,贷款是我们共同偿还的(20年按揭刚还了不到5年),结婚后搞了一花店现在赔钱,筹办花店的借款大概为5万元(现在未还),我们还有一个孩子(男孩)。(我现在只是怀疑她通过网络等其他渠道有了第三者可我没有证据只是直觉)不管你怎么纹她在那里工作,干什么?她都不告诉我!麻烦律师我现在盖怎样做!怎样做比较合理合法!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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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子和花店都归你的话,6万元还是可以考虑的,如果你不能接受就起诉,她应该会应诉的,一来她自己也想离,二来也会积极争取财产权益的,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可以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你弟弟为你付的钱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真的是这样分割还不如协议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上说“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你弟弟的出资也有可能参照这条处理,更甚至你都无法证明是你弟弟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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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你和妻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审理确认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合理分割,确认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同时也要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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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债务平均分担。你可以计算一下他的条件是否公平。
一方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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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