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琴行上课,十一那次我正好回老家了,回之前跟学生家长和琴行老板都打过招呼。后来十一我没回去,他就骂我说我:太自我了,公德心缺失,还说我永远不要再出现了,不想再见垃圾(我更莫名其妙了我什么时候成了垃圾了)。本来事情也就这样了,我不去了,后来他又说收回一些话,让我再去琴行教。我想着经常换老师对学生最后还是去了。
上到最近差不多上好了,我也不去了。结果把我的工资一拖再拖,被拖了好几次,周日叫我过去,又说没营业叫我等(关键是我也很忙,抽空出来去他那)。后来我就问老板:那我买点东西是不是算营业了。他说:不要问我,我不想看到你。我当时也没想就说:谁要看到你。还当着众人的面说我垃圾,还说我学校出来的都是垃圾,我说你才垃圾,工作这么久的人了说话注意点。后来就要打我,我防卫一次,第二次又要来打,我就用眼瞪他,后来助手把他拉住了。把我拉到外面去了。
从来没被人说过我垃圾(曾经说我人渣),说过我不会教,还当着众人的面骂我,还想打我。长这么大还没被人这么欺负过,说我垃圾以后我要是碰到失败的事会不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是个垃圾,人身精神受到严重损害。这个老板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构成侮辱罪啊?
-
起诉侵犯名誉权。
-
想开些,合作不来就分开,属于一般的纠纷矛盾.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