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7月7晚,我和老婆及朋友去KTV一起庆祝,买单时KTV人员要求我们交罚款200元,说是我们把包间里的洗手间门玻璃踢坏了,我们当时很纳闷,进包间时我们并没有检查门玻璃的情况,在娱乐期间我们没有任何人踢打、重击该门,我们当时不同意交罚款;对方拦住不让离开,发生摩擦;而后报警,警察到后调解各承担50%,没有达成,再次激化了摩擦,期间我的手指被酒瓶割伤,进行了住院治疗,植皮手术。医药费3000多元,最近14天(拆线之前)都无法正常工作。请高人指点,我如何快速有效解决问题。谢谢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