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购得常德市金钻广场商铺门面,后通过房产测绘人员测绘(测绘时业主不知情,也未到场)所得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约百分之二十多,当时签订合同时合同有明确一条:如果测绘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百分之三按百分之三处理,或者业主可要求退房。但是因为业主当时不懂这些,销售人员玩猫腻,把这一条用笔划除,现在开发商又要求业主按实测面积补交房款,请问这是否有什么依据,业主能根据相关国家规定要求退房或者只补交百分之三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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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大于百分之三的部分,业主无需承担多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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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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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只划掉而无特别约定,可拒绝开发商补交房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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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将相应条款划掉,就视为合同对此未作约定!
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你补足3%的价款,超过3%的房款开发商无权要求你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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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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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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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