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煤矿上班时发生意外,手骨头断了三分之二,请问在他养伤期间根据劳动法有无工资,有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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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资。属于停薪留职,时间一般为一年。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大概是九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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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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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病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还需其他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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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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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资,与其正常工作时工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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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故只要是工伤,是有工资的。但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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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