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在**花园购得房屋一套,合同约定2005年12月31日交房.至交房日,开发商却未能按时交房.后才知此房钥匙在建筑商手中,至使无法交房.现在建筑商仍不交房子的钥匙,购房近四年开发商仍没有提合同约定办理交房手续.2008年2月按合同约定进行了仲裁,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未执行仲裁裁决.后到开发商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近两年仍未有结果.原因是找到法人王建中.原有公司已无产财,名下的其它公司找不到人.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我国的法律怎样才能保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利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